5月1日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出台后,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了很大提高,驾驶员要为交通事故做更大的经济赔偿。以北京市为例,以前驾车造成第三方死亡的需赔10万元左右,而“五一”之后要赔付20多万元,相差非常悬殊。这种情况下,以前选择保额为10万元三者险的车主们,现在要想真的保险,必须选择更高的保额。 前几天,车主张先生高兴地打电话告诉记者说:“我终于买到20万元的三者责任险了。”给人感觉张先生的那种高兴像是在商品短缺时期里,天没亮就拿着个马扎儿到商店门口排队,终于抢到5斤西红柿的感觉,或者说是兴奋。
也许有人会说:“至于吗?不就是一个20万元的三者险吗,有什么呢!”
张先生的故事
说到张先生上到20万元的三者险后会那么高兴,他给车办理保险过程的曲折不得不提。
最早,张先生打电话给他原来的保险公司———人保宣武支公司进行询问,得到的答复是:一般只能上到10万元的三者险,20万元以上的需要报经理签字才行,只能碰碰运气,估计希望不大。
失望之余,张先生打电话到某担保公司找朋友进行询问。被该公司的赵小姐又泼了一盆冷水:“要是好车,奥迪什么的还有可能,普通的经济型轿车在我们这里担保后上保险的,三者险就没有上20万元的,最多就是10万元。新交法出台后,从保险公司考虑,低保费高风险,他们不爱给上20万元的三者险是可以理解的,其他车主也都接受了这个事实。”
一个星期四的上午,张先生亲自来到该担保公司,希望赵小姐能给自己帮帮忙。看到张先生如此坚决,赵小姐拨通了中华联合保险公司某经理的电话:“我有个客户特别想上20万元的三者险,你看能不能给帮帮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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